笔墨官司的意思
基本定义:
成语“笔墨官司”字面意思是指用笔和墨水进行的官司,实际含义是指通过书面材料(如文书、合同等)进行的法律纠纷或诉讼。这一成语通常用来形容法律事务的复杂性和书面证据在法律纠纷中的重要性,强调了文字、文书在法律上所起的关键作用。
成语来源:
“笔墨官司”这一成语的来源并没有明确的历史典故,但可以推测与古代**的法律诉讼制度相关。在古代,法律案件往往需要通过书面材料进行记录和审理,文书的准备和笔墨的使用是法律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这一成语反映了古代法律文化中书面证据的重要性。
使用场景:
“笔墨官司”可以在多种场合使用:
- 法律文书:在法律界,律师可能会提到“笔墨官司”,强调合同的书面性和重要性。
- 日常对话:在朋友间讨论某个法律问题时,可以用“笔墨官司”来形容复杂的文书或合同纠纷。
- 文学作品:作家在描写法律案件时,可以利用这一成语来增加文本的厚度和专业性。
示例句子:
- 他和邻居之间的纠纷已经演变成了一场笔墨官司,双方都在收集证据。
- 处理这笔生意的合同非常复杂,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每一条条款,避免引发笔墨官司。
- 在这个社会中,许多问题最终都要诉诸法律,最终变成了笔墨官司。
同义成语与反义成语:
-
同义成语:
- “书面争执”:强调通过书面材料进行的争论。
- “纸上谈兵”:比喻只在纸面上讨论,而不付诸实践,虽然不完全相同,但也涉及书面材料的争议。
-
反义成语:
- “口耳相传”:强调口头交流,与书面材料相对立。
- “随意处理”:强调随便处理,不重视书面证据或法律程序。
文化与社会背景:
在**传统社会中,法律事务往往复杂且依赖于书面材料,尤其是在科举制度和文人文化的影响下,书面表达被视为极其重要。因此,“笔墨官司”不仅反映了法律的严谨性,也揭示了文书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的发展,虽然法律纠纷形式多样,但书面材料依然是法律争议的核心。
情感与联想:
“笔墨官司”让我联想到法律的严谨与复杂,也让我意识到在生活中,书面证据的重要性。它提醒我,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签合同还是进行重要的沟通,都要注重书面材料的准备,以免日后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个人应用:
在一次与朋友的商业合作中,我们签署了一份合约,虽然一开始我们都觉得信任很重要,但为了避免将来可能的误会,我们还是认真地准备了书面材料。后来,当出现了一些小争议时,合约的存在帮助我们顺利解决了问题,让我深刻体会到“笔墨官司”的重要性。
创造性使用:
在一篇短篇小说中,我可以写道: “在这个充满阴谋的城市里,所有的真相都藏在一纸笔墨之间。每一次的争执,都是一场无形的笔墨官司,最终谁能拿到胜利的证据,谁就能在黑暗中找到光明。”
跨文化比较:
在英语中,“legal dispute”或“litigation”可以作为“笔墨官司”的对应表达,但这些词语更广泛,未必强调书面材料的部分。许多文化中都存在通过文书进行法律事务的传统,但具体的法律文化和诉讼方式各有不同,比如西方国家更注重当面辩论和证人证言。
反思与总结:
通过对“笔墨官司”的学*,我认识到法律和书面表达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处理纠纷和合同事务时,书面证据的确立至关重要。这一成语不仅丰富了我的语言表达能力,也让我在生活中更加注意书面材料的准备和使用。
来源: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非仅为懵懂辈饶舌,打无谓笔墨官司也。
来源:-- 清·许叶芬《红楼梦辨》
引证: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那人道:‘我这诗,不过是笔墨官司,何足道哉。’”
《醒世恒言·卷三十六·蔡瑞虹忍辱报仇》:“瑞虹道:‘我这诗,不过是笔墨官司,何足为奇。’”
《聊斋志异·卷一·考城隍》:“余曰:‘此乃笔墨官司,非关人事。’”
《儒林外史》第二十回:“那秀才道:‘我这诗,不过是笔墨官司,何足挂齿。’”
《红楼梦》第五回:“宝玉因问黛玉道:‘你这诗,我怎么不曾见过?’黛玉笑道:‘这是我闲时做的,不过是个笔墨官司罢了。’”
例句:雍正、乾隆都自负才辩,喜欢跟臣下打~,御笔上谕动辄数百言。
笔墨官司成语接龙
笔墨官司字义分解
笔
1.(会意。从竹,从聿。“聿”(yù),是“笔”的本字,小篆象以手执笔。古时毛笔笔杆都是以竹制成,故从竹。简化字“笔”,“从竹从毛”会意,指旧时用的毛笔。此字最早见于北齐隽修罗碑,是六朝时的俗字。也见于《集韵》。本义:毛笔)。
2.同本义。
3.笔法。曲笔,伏笔。
4.书写;记载。
5.用于款项、书画的量,如:一笔款;三笔账;写得一笔好字。
官
1.(会意。甲骨文字形,从“宀”(mián), 以冖覆众,则有治众的意思。本义:官吏,官员)。
2.同本义。
3.官府(政府机关)。
4.房舍,馆舍。
5.器官。
6.官职,职位。
墨
1.(会意兼形声。从土,从黑,黑亦声。本义:书画所用的黑色颜料,用松烟等原料制成)。
2.同本义。
3.指诗文或书画。
4.绳墨。木工用以校正曲直的墨斗线。
5.中国古代五刑之一。刺刻面额,染以黑色,作为惩罚的标记。商周叫“墨刑”,秦汉叫“黥刑”。
6.绳索。
司
1.(指事。甲骨文字形,表示一个人用口发布命令,有统治、管理义。从反后,意思说,与帝王“后”相对为“司”,即有司。本义:职掌,主管)。
2.同本义(含负责掌握、处理之意)。
3.承担。
4.侦察,观察。
5.官吏;方面之长。
6.中国古代官署的名称 。唐宋以后,尚书省各部所属有司。现称中央机关部以下一级的行政部门为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