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意思
形容学问广博,无所不知。
来源:吴国贤臣杵子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文经武律,以立其身。
来源:-- 《敦煌变文章·伍子胥变文》
引证:
《宋史·天文志》:“自伏羲仰观俯察,黄帝迎日推策,重黎序天地,尧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舜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爰及三代,世笃其学。周官冯相保章,各有攸司。盖周天之度,七政之行,与夫日月之薄蚀,彗孛之凌犯,皆所以垂象而示人者也。”
《晋书·天文志》:“古之言天者有三家,一曰盖天,二曰宣夜,三曰浑天。汉灵帝时,蔡邕于朔方上书,言‘宣夜之学,绝无师法。《周髀》术数具存,考验天状,多所违失,故史官不用。唯浑天者,近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台铜仪,则其法也。立八尺圆体之度,而具天地之象,以正黄道,以察发敛,以行日月,以步五纬。精微深妙,万世不易之道也。官有其器而无本书,前志亦阙。’”
《后汉书·张衡传》:“衡少善属文,游于三辅,因入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虽才高于世,而无骄尚之情。常从容淡静,不好交接俗人。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时天下承平日久,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衡乃拟班固《两都》,作《二京赋》,因以讽谏。精思傅会,十年乃成。大将军邓骘奇其才,累召不应。衡善机巧,尤致思于天文阴阳历算。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遂乃研核阴阳,妙尽璇机之正,作浑天仪,著《灵宪》、《算罔论》,言甚详明。”
《汉书·艺文志》:“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孔子曰:‘如有所誉,其有所试。’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业,已试之效者也。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随时抑扬,违离道本,苟以哗众取宠。后进循之,是以五经乖析,儒学浸衰,此辟儒之患。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合于尧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
《史记·太史公自序》:“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愍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乃论六家之要指曰:‘《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强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成语接龙
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字义分解
知
理
1.(形声。从玉,里声。本义:加工雕琢玉石)。
2.同本义。
3.治理;管理。
4.整理,使有条理、有秩序。
5.又。
6.温习;熟习。
文
1.(象形。甲骨文此字象纹理纵横交错形。“文”是汉字的一个部首。本义:花纹;纹理)。
2.同本义。
3.字,文字(“文”,在先秦时期就有文字的意思,“字”,到了秦朝才有此意。分别讲,“文”指独体字;“字”指合体字。笼统地说,都泛指文字)。
4.文章(遣造的词句叫做“文”,结构段落叫做 “章”)。
5.美德;文德。
6.文才;才华。亦谓有文才,有才华。
天
1.(会意。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个正面的人形(大),上面指出是人头,小篆变成一横。本义:人的头顶)。
2.同本义。
3.古代的墨刑。在额头上刺字的刑罚。
4.《其人天且劓。——《易·睽卦》。虞注:“黥额为天。”。
5.天空。
6.天帝,上天。古人以天为万物主宰者。
地
1.还用于状语后或补语前。
1.(形声。从土,也声。本义:大地)。
2.同本义,与“天”相对。
3.地面;陆地。
4.土地;田地。
5.领土,属地;地区 。
6.地方;场所。
下
1.(指事。据甲骨文,上面部分表示位置的界限,下面部分表示在下的意思。本义:下面,位置在下)。
2.同本义。
3.地。
4.臣下;百姓;群众。
5.方面。
6.特指湖泽。
上
1.(指事。小篆字形。下面的“一”表示位置的界线,线上一短横表示在上面的意思。本义:高处;上面)。
2.同本义。
3.上天;天帝。
4.上级;尊长;社会的最高层。
5.君主;皇帝。
6.工尺谱里的“do”称为上。
1.汉语声调之一,普通话上声(第三声)。
1.用在名词后,表示在物体的表面。
2.用在名词后,表示在某种事物的范围以内。
3.表示某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