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的意思
忠臣绝不辅佐两个朝代的君主;贞烈的妇女决不再嫁第二个丈夫,这是封建时代的伦理道德。比喻忠诚坚贞,绝无二心。
来源:忠臣不事二君,忠女不更二夫,齐王不听吾谏,故退而耕于野。
来源:-- 《史记·田单列传》
引证:
《宋史·列女传》:“烈女不更二夫,忠臣不事二君,此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
《资治通鉴·汉纪》:“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此古之明训也。”
《后汉书·列女传》:“烈女不更二夫,忠臣不事二君,此天下之大义也。”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屈原曰:‘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吾何面目以见天下乎?’”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古之制也。”
例句:~。我为隋臣,不能匡救君恶,致被逆贼所弒,不能报仇,而事别主,何面目立于世乎?(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四十九回)
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成语接龙
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字义分解
臣
1.(象形。甲骨文字形,象一只竖立的眼睛形。人在低头时,眼睛即处于竖立的位置,字形正表示了俯首屈从之意。本义:男性奴隶)。
2.同本义。
3.君主制时的官吏。
4.君主制时的高级官员;大臣。
5.古人自称。
6.古代大臣对君的自称。
烈
1.(形声。从火,列声。“火”字在下面一般写作四点。本义:火势猛)。
2.同本义。
3.猛烈;激烈。
4.刚直;坚贞。
5.光明;显赫。
6.严厉;严重。
更
1.(形声。从攴(pū),“更”的小篆形是个形声字。丙声。 本义:改变)。
2.同本义。
3.改,改正。
4.更换;替代。
5.经过,经历。
6.连续,接续。
1.表示动作行为的重复,相当于“再”、“复”、“又”。
2.表示程度的加深,相当于“更加”、“愈加”、“越发”等。
3.表示在所说的范围之外,相当于另外;也。
4.表示跟上一层意思相反或出乎意料和常情之外,相当于“反而”“竟然”“还是”。
5.与,和。
忠
女
1.(象形。甲骨文字形,象一个敛手跪着的人形。本义:女性, 女人,与“男”相对)。
2.同本义。
3.引申指女儿。
4.又。
5.又。
6.星宿名。二十八宿之一,北方玄武七宿的第三宿。有星四颗。
夫
1.(象形。甲骨文字形,像站着的人形(大),上面的“一”,表示头发上插一根簪(zān),意思是成年男子,是个丈夫了。古时男子成年束发加冠才算丈夫,故加“一”做标志。本义:成年男子的通称)。
2.同本义。
3.女子的正式配偶。
4.大丈夫。对男子的美称。
5.剑衣。
6.足背。
1.那,那个,那些 ——表示远指。
2.这,这个,这些 ——表示近指。
3.所有的,大家。相当于“凡”。
4.用于句首,有提示作用。
5.用于句中,舒缓语气。
6.用于句尾名,表示感叹。
君
1.(会意。从尹,从口。“尹”,表示治事;从“口”,表示发布命令。合起来的意思是:发号施令,治理国家。本义:君主,国家的最高统治者)。
2.古代大夫以上据有土地的各级统治者的通称。
3.封建制度的一种尊号,尤指君主国家所封的称号或封号。
4.引申为人的尊称,相当于“您”。
5.夫妇之间的尊称。
6.主宰、统治。
二
1.(会意。古文字二用两横画表示,是原始记数符号)。
2.一加一的和。
3.排列顺序中第二位的。
事
1.(形声。从史,之省声。史,掌管文书记录。甲骨文中与“吏”同字。本义:官职)。
2.同本义。
3.引申为职守;政事;事务。
4.职业。
5.事情。
6.事业。
不
1.(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象花蒂的子房,下面象花蕊下垂形。①本义:萼足。《诗·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韡(wěi)。”郑笺:“承华者曰鄂。”②副词。不。《荀子》:“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用在动词、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表示否定。
3.表示事理上或情理上不需要。
4.古疑问词。
5.用来调整音节。
6.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