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半古,功已倍之的意思
才;有不此:古人;功:功业。才能不及古人的一半,而所立功业已多古人一倍。形容人得时遇势,易建功业。
来源: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
来源:-- 《孟子·公孙丑上》
引证:
《文心雕龙·时序》:“时运交移,质文代变,古今情理,如可言乎!昔在陶唐,德盛化钧,野老吐‘何力’之谈,郊童含‘不识’之歌。有虞继作,政阜民暇,‘薰风’咏于元后,‘烂云’歌于列臣。尽其美者何?乃心乐而声泰也。至大禹敷土,九序咏功,成汤圣敬,‘猗欤’作颂。逮姬文之德盛,《周南》勤而不怨;大王之化淳,《邠风》乐而不淫。幽厉昏而《板》《荡》怒,平王微而《黍离》哀。故知歌谣文理,与世推移,风动于上,而波震于下者也。”
《文选·陆机·文赋》:“余每观才士之所作,窃有以得其用心。夫放言遣辞,良多变矣,妍蚩好恶,可得而言。每自属文,尤见其情。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盖非知之难,能之难也。故作《文赋》,以述先士之盛藻,因论作文之利害所由,他日殆可谓曲尽其妙。至于操斧伐柯,虽取则不远,若夫随手之变,良难以辞逮。盖所能言者,具于此云尔。”
《文心雕龙·神思》:“古人云:‘形在江海之上,心存魏阙之下。’神思之谓也。文之思也,其神远矣。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吟咏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其思理之致乎!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枢机方通,则物无隐貌;关键将塞,则神有遁心。是以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瀹五藏,澡雪精神。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研阅以穷照,驯致以绎辞,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
《汉书·艺文志》:“《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是以后世之君,莫不宗之。”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离骚’者,犹离忧也。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屈平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上称帝喾,下道齐桓,中述汤武,以刺世事。明道德之广崇,治乱之条贯,靡不毕见。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其志洁,故其称物芳。其行廉,故死而不容自疏。濯淖污泥之中,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皭然泥而不滓者也。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例句:故曰~,盖得之于时世也。
才不半古,功已倍之成语接龙
才不半古,功已倍之字义分解
才
1.(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一横表示土地,下面象草木的茎(嫩芽)刚刚出土,其枝叶尚未出土的样子。本义:草木初生)。
2.同本义。
3.有才能;有本领。
4.才力;才能。
5.人才。常写作“材”。
6.从才能方面指某类人。
已
1.(象形。象蛇形。一说原与“子”同字。本义:停止)。
2.同本义。
3.完成,完毕。
4.治愈。
5.已经 ——表示动作变化达到的程度。
6.太 ——表示程度。
古
1.(会意。从十,从口。本义:古代。一般分为太古、上古、中古、近古)。
2.同本义。
3.古代的事物,特指先哲的遗典、道统。古代的典章、文献。
4.古人。
5.天。
6.象声词。如;古剌剌(旗子飘动或甩鞭的声响);古鲁鲁(古鹿鹿。形容物体转动;也指腹内肠子蠕动或液体喷出的声响);古都都(多形容水不断涌出的声响)。
半
1.(会意。从八,从牛。“八”是分解的意思;牛大,易于分割,所以取“牛”会意。本义:一半,二分之一)。
2.同本义。
3.部分的,不完全的。
4.比喻极少的。
功
1.(会意。从力,工声。“工”亦兼表字义,表示用力从事工作。本义:功绩,功业;功劳)。
2.同本义。
3.事情;工作。
4.功德;恩德。
5.
6.事。
倍
1.(形声。从人,(tǒu)声。本义:通“背”。反;背向)。
2.同本义。
3.背弃;背叛
4.违反;违背。
5.加倍,照原数等加。
6.背诵。
之
1.(会意。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2.同本义。
3.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4.指示人或事物,相当于“这个”“那个”。
5.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
6.又。
不
1.(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象花蒂的子房,下面象花蕊下垂形。①本义:萼足。《诗·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韡(wěi)。”郑笺:“承华者曰鄂。”②副词。不。《荀子》:“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用在动词、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表示否定。
3.表示事理上或情理上不需要。
4.古疑问词。
5.用来调整音节。
6.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