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而求其次的意思
不得已:无奈何;求:寻求;次:稍差的。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得以差一等的将就。
来源:凡事往往不得已而求其次,‘鸿沟’上没有‘桥梁’,只好‘绕道东京’了。
来源:-- 曹靖华《叹往昔,独木桥头徘徊无终期》
引证:
《明史·海瑞传》:“海瑞不得已而求其次,以杨继盛为御史。”
《宋史·岳飞传》:“岳飞不得已而求其次,以张宪为副将。”
《资治通鉴·汉纪·高帝五年》:“高帝不得已而求其次,以韩信为大将军。”
《史记·项羽本纪》:“项王不得已而求其次,乃封刘邦为汉王。”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晋侯不得已而求其次,以公子重耳为君。”
例句:高阳《胡雪岩全传·平步青云》上册:“仁厚宽大,体恤部属,~,倒宁愿在黄抚台手下。”
不得已而求其次成语接龙
不得已而求其次字义分解
而
1.(象形。小篆字形,象胡须形。上面的“一”表示鼻端,“|”表示人中;下面分内外两层,外层象两腮的胡子,内层象生在嘴下的胡子。“而”是汉字部首之一。本义:颊毛) 同本义。
2.从古沿用下来的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3.表示并列关系。
4.表示递进关系。
5.表示承接关系。
6.表示转折关系。
1.
2.才能。
3.能够。
求
1.(《说文》以“求”为“裘”之古文。省衣,象形。金文与战国古文作“求”。本是“裘衣”的“裘”。古人皮衣一般毛朝外,所以甲骨文在“衣”字外加毛。表示裘衣。本义:皮衣)。
2.“裘”的古字。皮衣。
3.请求;干请;乞助。
4.追求,谋求;寻求;寻找。
5.索取。
6.探索。
次
1.(形声。从欠,二声。本义:临时驻扎和住宿)。
2.同本义。
3.指行军在一处停留三宿以上。
4.第二,居其次。
5.顺序,等第。
得
1.(会意。金文字形,右边是“贝”(财货)加“手”,左边是“彳”,表示行有所得。手里拿着财货,自然是有所得。本义:得到,获得)。
2.同本义(本来没有而争取得来成为己有)。
3.找到。
4.得知。
5.捕获。
6.成功;完成。
1.绝对必要或应当去做。
已
1.(象形。象蛇形。一说原与“子”同字。本义:停止)。
2.同本义。
3.完成,完毕。
4.治愈。
5.已经 ——表示动作变化达到的程度。
6.太 ——表示程度。
其
1.周年。
1.期限。
2.(形声。甲骨文字形象簸箕形,即“箕”本字。金文又加声符“丌”(jī),变成“其”。(jī)本义:簸箕。今字作“箕”。“其”假借为代词:他、他们、那等)。
3.彼、他。
4.它。
5.他的。
6.根据情况所指的、提到的或认为的那个。
不
1.(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象花蒂的子房,下面象花蕊下垂形。①本义:萼足。《诗·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韡(wěi)。”郑笺:“承华者曰鄂。”②副词。不。《荀子》:“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用在动词、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表示否定。
3.表示事理上或情理上不需要。
4.古疑问词。
5.用来调整音节。
6.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