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人钱财,与人消灾的意思
得到别人金钱等好处就得为别人办事。
来源:惟小子弄惯了这管笔头,才知里边缘故,叫做得人钱财,与人消灾,只顾骗准,值些甚么?
来源:-- 明·伏雌教主《醋葫芦》第14回
引证:
《后汉书·袁绍传》:“绍曰:‘吾得人钱财,与人消灾,非吾所欲也。’”
《汉书·王莽传》:“莽曰:‘吾得人钱财,与人消灾,非吾所欲也。’”
《战国策·齐策四》:“田文曰:‘吾得人钱财,与人消灾,何如?’对曰:‘善。’”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郑伯如晋,晋人问其故,对曰:‘得人钱财,与人消灾。’”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平原君既得赵王之赐,乃使人归赵王,曰:‘臣得王之赐,愿以与人消灾。’”
例句:~,收了他这二千两,信和有什么要求,就非得替他办到不可。
得人钱财,与人消灾成语接龙
得人钱财,与人消灾字义分解
钱
1.(形声。从金,戔(jiān)声。(jiǎn)本义:农具名,即铁铲。上古时期曾以农具作为交易媒介,其后铸造货币又仿其形为之,因此引申为货币、钱财)。
2.金属货币。特指铜钱。
3.像铜钱的东西。
4.衡名。
5.公制重量单位。一公斤的十分之一为一公两。一公两的十分之一为一公钱。
6.市制重量单位。中国市制中计算质量和重量的一种单位。以前是一市斤的十六分之一(现在是十分之一)为市两,一市两的十分之一为一市钱。
财
1.(形声。从贝,才声。本义:财物)。
2.同本义(多指日常生活必需品,包括米粟在内)。
3.财富;财产。
4.仅仅。
5.刚刚。
6.
灾
1.(会意。甲骨文字形,象火焚屋的形状。小篆从川,表水;从火。水火都是灾祸之源。本义:火灾)。
2.同本义。
3.灾害,祸患。
4.罪恶。
5.伤害,使受灾害。
6.焚烧。
消
1.(形声。从水,肖声。本义:消除;消灭)。
2.同本义。
3.消失,完全不存在。
4.减削。
5.消磨,打发。
6.享受;受用。
得
1.(会意。金文字形,右边是“贝”(财货)加“手”,左边是“彳”,表示行有所得。手里拿着财货,自然是有所得。本义:得到,获得)。
2.同本义(本来没有而争取得来成为己有)。
3.找到。
4.得知。
5.捕获。
6.成功;完成。
1.绝对必要或应当去做。
人
1.(象形。甲骨文字形,象侧面站立的人形。“人”是汉字部首之一。本义:能制造工具改造自然并使用语言的高等动物)。
2.同本义。
3.某人;某种人;某些人。
4.别人,他人。
5.民,百姓。
6.指成年人。
与
1.(会意。小篆字形,“一、勺”合起来,表示赐予别人东西。“與”,从与,从舁(yú),共同抬起,与,给予。合起来表偕同、朋友。本义:赐予,施予,给予)。
2.同本义。
3.交往;交好。
4.奖赏。
5.帮助;援助。
6.随从;随着。
1.参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