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之不尽,用之有余的意思
取之不尽,用之有余成语接龙
取之不尽,用之有余字义分解
用
1.(象形。甲骨文字形,象桶形。桶可用,故引申为用。本义:使用,采用)。
2.同本义。
3.任用(委派人员担任职务)。
4.运用(根据事物的特性加以利用)。
5.治理;管理。
6.出力;效命。
有
1.(会意。金文字形,从又(手)持肉,意思是手中有物。本义:具有,与“无”相对)。
2.同本义。
3.存在。
4.取得,获得,占有。
5.相当于“或”。或许。
6.附着在动词、名词、形容词前,相当于词缀,无实际意义。
1.
尽
1.(尽为“儘”和“盡”的简化字)。
2.任凭,纵使。
1.(尽原为“盡”的俗字;今为“盡”的简化字。会意。甲骨文字形表示手持刷子洗刷器皿。盛东西的器皿只有空了才能洗刷。本义:器物中空) 同本义。
2.竭;完;没有了。
3.达到极限。
4.死。
5.努力完成。
6.追问。
取
1.(会意。从又,从耳。甲骨文字形。左边是耳朵,右边是手(又),合起来表示用手割耳朵。古代作战,以割取敌人尸体首级或左耳以计数献功。本义:割下左耳)。
2.同本义。
3.斩获敌人的首级为取。
4.拿。
5.娶妻。
6.选取;选拔。
余
1.(形声。从食,余声。本义:饱足)。
2.饱足。足食得饱。
3.剩下;剩余。
4.剩下的,多余的。
5.残留的;遗留的。
6.次要的。
之
1.(会意。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2.同本义。
3.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4.指示人或事物,相当于“这个”“那个”。
5.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
6.又。
不
1.(象形。甲骨文字形,上面象花蒂的子房,下面象花蕊下垂形。①本义:萼足。《诗·小雅·常棣》:“常棣之花,鄂不韡(wěi)。”郑笺:“承华者曰鄂。”②副词。不。《荀子》:“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用在动词、形容词或个别副词前,表示否定。
3.表示事理上或情理上不需要。
4.古疑问词。
5.用来调整音节。
6.大。